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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软件著作权的定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二、软件著作权的作用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交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周期

湖北软件评测中心是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服务商,具有丰富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经验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以敬业的精神、专业的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我司多年来代理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全部获得通过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赢得了广大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及个人的支持和信赖。

湖北软件评测中心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快速服务,客户可根据需求选择1、2、3、4、5、6-10、11-15、16-20、21-25、26-30、31-35等不同档次工作日的急速办理服务。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审核申请资料并录入系统;

(3)登记机构受理并审查申请材料;

(4)公告制证;

(5)获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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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材料

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

①源程序:按程序编写顺序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应当全部提交;源程序应使用A4纸单面打印,每页不少于50行(空行除外)。

②文档: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3)申请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②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③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4)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①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②合作开发的,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③下达任务开发的,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④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⑤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

⑥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